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(第七版)的通知》(国卫办妇幼发〔2023〕4号)要求,从2023年4月1日起,我省全面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。
为确保我省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顺利启用,前期,省卫健委专题安排部署了新版证件申领发放、启用签发等工作,按照要求,我院将新版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和样证按程序逐级发放至各管理、签发机构,并对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按时启用、规范化签发进行了培训。各级管理、签发机构按照管理要求,全面开展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签发等工作。
新版出生医学证明,是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次改版。本次改版,将第六版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、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“出生医学证明编号”表示形式予以改变,由“1位字母9位数字”变更为“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”,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。
采写:杨雪
审核:王宝珠
2023年4月21日


